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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量計選型時應考慮壓力損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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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日期:2015-11-30 點擊:5835次 |
壓力損失一般是指流量傳感器由于在流通通道中設置的靜止或活動檢測元件或改變流動方向,從而產(chǎn)生隨流量而變的不能恢復的壓力損失,其值有時可達數(shù)十千帕。因此,應按管道系統(tǒng)泵送能力和流量計進口壓力等確定最大流量的允許壓力損失來選定流量計。因選擇不當會限制流體流動產(chǎn)生過大壓力損失而影響流通效率。有些液體(高蒸汽壓碳氫液)還應注意過度的壓力降可能引發(fā)氣穴現(xiàn)象和液相汽化,降低測量準確度甚至損壞流量計。比如管徑大于500mm的輸水用的流量計,應考慮壓損所造成的能量損耗過大而增加的泵送費用。據(jù)有關報道,壓力損失較大的流量計幾年來為測量付出的泵送費用往往超過低壓損、價格較貴的流量計的購置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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